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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在实践中以1个制度为引领、以4个工作体系为支撑,构建法治工作“1+4”模式,着力提升依法治校工作水平,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着力制定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对标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按照建设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组织师生开展办学思想大讨论及师生座谈会,系统梳理师生关于依法治校工作中的问题与建议,收集相关调研意见建议30余项。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法治工作提升依法治校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全面加强学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机制,将“增强法治观念、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治理法治化、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作为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对实施意见进行任务细化、分解,形成70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全校法治工作大会,面向所有二级单位进行宣传和部署,并不断健全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督办机制,凝聚加强法治工作共识,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着力健全法治工作保障体系。坚持党委对学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工作列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工作与学校重大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统筹规划,将实施意见和任务清单作为二级单位及其党政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全面落实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年度述法和二级单位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成立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吸纳思政课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与,不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审议学校法治工作重要事项。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建设,由政策法规办负责统筹学校的法律事务、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等法治相关工作;遴选具有管理经验的法学教授兼任政策法规办副主任,强化法学学科对法治工作实践的指导。设立专项研究项目,支持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校本化法治工作实践研究,鼓励和支持法治工作人员加强调研、业务学习和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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